【行业困境】花炮销量惨跌! 河南个别花炮经销商库存量高达80%

作者:admin 来源:四川烟花爆竹检测检验 点击数:339 发布时间:2017-02-06 09:18:00

        在刚过去的这个春节,河南省不少城市里的居民几乎没听到鞭炮声。“清静”的春节背后,烟花爆竹去哪了?据业内人士称,今年河南省的烟花爆竹销售量可能减半,如何消化库存的烟花爆竹成为不少经销商的心头大事。不过,一些鞭炮公司也在慢慢转型,从事其他行业。

        经历

        
一边“静悄悄”一边“噼啪响”

        1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傍晚,回到农村过年的记者在微信朋友圈里和在城市过年的朋友隔空聊天,一个焦点话题就是“你们听到鞭炮声了吗?”

        城市:“我们(项城市区)这里没人放,一点声响听不到!”“我们(郑州市区)这连卖炮的炮摊儿都找不到,还想听响?”

        农村:“刚过晚6点就开始了,鞭炮烟花在村民家里‘噼噼啪啪’响个不停,这是习俗。”“我已经被邻居家的烟花包围了,耳朵嗡嗡响。”“晚上11点50分,为迎接新年,第二波鞭炮声又开始在村里响起了。”

        第二天一大早,记者看到3家邻居的门口放有十几箱燃放完的烟花筒,也有村民的家门口只有燃放鞭炮留下的少许纸屑,村民称听说放鞭炮会增加雾霾,就只在祭祖时放了一挂。

        个例

        300多万的货卖了约四分之一

        老李是巩义市一家鞭炮公司的负责人,按照往年的经验他在2016年上半年从湖南购买300多万元的烟花爆竹,等待春节期间销售。另外,老李还预订了300万的货,作为补充货源。

        今年1月15日,巩义市政府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老李感觉有些不妙。

        通告称,从2017年1月21日起,在中心城区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全市范围禁止销售、燃放C级、D级之外的烟花爆竹;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由公安部门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对违反本《通告》的党员、干部,报巩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的货卖了约四分之一,还有220多万的库存。”上班第一天,老李对今年春节的销售情况简单盘算,如何“去库存”成为他心中的一块石头。

        变化

        河南烟花爆竹销量或减半

        “春节前我们估算销量减少30%,现在看差不多要减半了。”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袁鹏伟预测说,具体情况等到元宵节后见分晓。

        袁鹏伟说,全省大概有280多家烟花爆竹经销公司,其中80%公司的安全评估由他们公司来做,因此他对各地经销商都很熟悉。

        他说,烟花爆竹销售具有提前订货、销售集中的特点,经销商们一般都是春节前就备足了货,但今年春节前我省各地纷纷出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出货影响不小。据他了解,这些销售公司的库存量平均下来要占半库。

        昨天下午,记者先后联系南阳、焦作、周口、濮阳等地经销商,有的尚有库存量20%—30%,有的库存量达80%。根据分析,今年县城市场受影响较大,农村市场受到影响相对小。

        袁鹏伟说,烟花爆竹销量下降,跟政府禁放措施有直接关系,也说明人们的环保意识提高,现实中不少经销商表示理解这一举措。

        记者了解到,省供销总社下属的鞭炮公司已经在慢慢转型,开始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业务。

        通报

        
全省消防未接到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警情

        昨日,记者从省消防总队了解到,春节期间全省消防未接到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警情。

        省消防总队相关人士说,往年,消防部门都会接到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警情,今年则未接到一例。这一变化一方面与河南省多地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也与春节假期前消防部门以多种形式提醒市民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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